- 弱勢助學申請須知【境外生不適用】
一、申請對象: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校具有學籍 (不含碩專班學生及延肄生)之學生,且須同時符合下列4項所有條件:
1.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一定額度以下:
(1)學士班: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90萬元以下。
(2)碩士班、博士班: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
- 112年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新臺幣2萬元以下(含海外利息所得及非存款利息所得)。【註解1】
- 112年家庭應計列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新臺幣650萬元以下。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須達60分以上(當年度新生、轉學生免附)。
【註解1】如果利息所得超過2萬元是來自18%優惠存款者(存款本金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得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國稅局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l臺灣銀行存摺封面、優存內頁本金及112年1~12月每月優存利息影本,以上資料由學校審核後函報教育部。
二、應計列人口、繳交戶籍謄本:
- 計列人口:學生本人、父(母)及母(父)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加計其配偶。
- 戶籍謄本(限當年度8月1日以後申請)或新式戶口名簿(限103年2月5日以後核發)一份,內容含學生、父(母)及母(父),記事欄資料不可省略,不同戶籍須分別申請附上。
- 若父(母)、母(父)離異繳交戶籍謄本說明如下:
(1)學生滿18歲(計算至當年度10月1日前,不含10月1日):學生本人、父(母)及母(父)或未成年時法定監護人之戶籍資料
(2)學生未滿18歲:學生本人及法定監護人戶籍謄資料。
*上述戶籍資料為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擇一繳交),記事欄資料不可省略
三、申請限制:
- 申請就學優待減免或農委會等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申請本項助學金。
- 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已有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
四、補助金額:(補助金額為一整學年度,於下學期從應繳學雜費直接扣除。)
家庭年所得 級距 | 學士班 補助金額 | 碩士班、博士班 補助金額 |
30萬以下 | 20,000元 | 35,000元 |
超過30萬~40萬以下 | 27,000元 | |
超過40萬~50萬以下 | 22,000元 | |
超過50萬~60萬以下 | 17,000元 | |
超過60萬~70萬以下 | 12,000元 | |
超過70萬~90萬以下 | 15,000元 | 無 |
五、辦理步驟:
第一步:網路申請
113年10月3日上午9:00起至10月21日下午17:00止至中原大學首頁 http://www.cycu.edu.tw→在校學生→登錄學生本人之帳號(學號)及選課密碼(新生請輸入西元生日8碼)→學生1網通→個人資訊→就學補助專區→減免、貸款、弱勢就學申請→弱勢補助申請→填寫資料→送出資料→列印申請表(下方學生親筆簽名)。(有申請優待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弱勢助學金。)
第二步:應繳資料
- 中原大學弱勢助學金網路申請表(下方學生親筆簽名)。
- 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一份(內容須含學生本人、父(母)及母(父)或法定監護人,記事欄不可省略,已婚者須加附配偶之資料)。戶籍謄本繳交規定依第二項說明收件。
-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可使用學校寄出之成績單,但須至維澈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櫃檯加蓋「成績專用章」方可使用)(新生及轉學生免繳)
- 應繳資料請務必於113年10月21日17:00前繳交
第三步:繳交方式
請使用網路電子檔上傳(填寫完弱勢助學申請表即可線上上傳文件)
六、辦理步驟:
- 學校依教育部查核結果,將於1月份公布符合補助資格之學生,助學金於下學期從應繳學雜費直接扣除。
- 網路申請表及應繳資料須依規定時間送件,才算完成手續。
- 以上申請須知,將依教育部來文規定同時修正。
洽詢電話:03-265-2118 E-mail:suphei@c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