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助學申請須知

一、申請對象: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校具有學籍 (不含碩專班學生及延肄生)之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4所有條件

1.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一定額度以下

1)學士班: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90萬元以下

2)碩士班、博士班: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

  1. 112年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新臺幣2萬元以下(含海外利息所得及非存款利息所得)【註解1
  2. 112年家庭應計列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新臺幣650萬元以下
  3.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須達60分以上(當年度新生、轉學生免附)

【註解1如果利息所得超過2萬元是來自18%優惠存款者(存款本金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得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國稅局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l臺灣銀行存摺封面、優存內頁本金及112年1~12月每月優存利息影本,以上資料由學校審核後函報教育部。

二、應計列人口、繳交戶籍謄本:

  1. 計列人口:學生本人、父(母)及母(父)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加計其配偶。
  2. 戶籍謄本(限當年度8月1日以後申請)或新式戶口名簿(限103年2月5日以後核發)一份,內容含學生、父(母)及母(父),記事欄資料不可省略,不同戶籍須分別申請附上。
  3. 若父(母)、母(父)離異繳交戶籍謄本說明如下:
    (1)學生滿18歲(計算至當年度10月1日前,不含10月1日):學生本人、父(母)及母(父)或未成年時法定監護人之戶籍資料
    (2)學生未滿18歲:學生本人及法定監護人戶籍謄資料。

*上述戶籍資料為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擇一繳交),記事欄資料不可省略

三、申請限制:

  1. 申請就學優待減免或農委會等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申請本項助學金。
  2. 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已有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

四、補助金額:(補助金額為一整學年度,於下學期從應繳學雜費直接扣除。)

家庭年所得

級距

學士班

補助金額

碩士班、博士班

補助金額

30萬以下20,000元35,000元
超過30~40萬以下27,000元
超過40~50萬以下22,000元
超過50~60萬以下17,000元
超過60~70萬以下12,000元
超過70~90萬以下15,000元

五、辦理步驟:

📑第一步:網路申請
113年10月3日上午9:00起至10月21日下午17:00止至中原大學首頁 http://www.cycu.edu.tw→在校學生→登錄學生本人之帳號(學號)及選課密碼(新生請輸入西元生日8碼)→學生1網通→個人資訊→就學補助專區→減免、貸款、弱勢就學申請→弱勢補助申請→填寫資料→送出資料→列印申請表(下方學生親筆簽名)。(有申請優待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弱勢助學金。)

📑第二步:應繳資料

  1. 中原大學弱勢助學金網路申請表(下方學生親筆簽名)。
  2. 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一份(內容須含學生本人、父(母)及母(父)或法定監護人,記事欄不可省略,已婚者須加附配偶之資料)。戶籍謄本繳交規定依第二項說明收件。
  3.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可使用學校寄出之成績單,但須至維澈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櫃檯加蓋「成績專用章」方可使用)(新生及轉學生免繳)
  4. 應繳資料請務必於113年10月21日17:00前繳交

📑第三步:繳交方式

請使用網路電子檔上傳(填寫完弱勢助學申請表即可線上上傳文件)

六、辦理步驟:

  • 學校依教育部查核結果,將於1月份公布符合補助資格之學生,助學金於下學期從應繳學雜費直接扣除。
  • 網路申請表應繳資料須依規定時間送件,才算完成手續。
  • 以上申請須知,將依教育部來文規定同時修正。

☎洽詢電話:03-265-2113  📬E-mail:hphsu@c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