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新生、轉學生及復學生未抵免此課程者,必須修習兩學期之環境服務學習課程,不及格者須重修,兩學期均及格方可畢業。相關注意事項:
- 環境服務學習課程為大一新生必修課,無故不得退選。身心障礙學生憑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持健保醫院醫療診斷證明書者,可至生活輔導組申請免修。
- 同學依分組於中午12:00至13:00在校園進行打掃,名單經確認即不得更改。轉學生、復學生、重修生請於公告期間辦理線上加選,或於開學前 9:00 至 16:00 至維澈樓三樓生輔組洽詢。
- 凡在他校有修過相同課程者,可憑證明文件辦理抵免。
- 課程實施期間,缺課者須依請假規則辦理(不得私下代課,一經發現,該學期成績均以零分計算),請在三日內向系教官辦理請假,經教官核准後,同時向生活輔導組承辦人辦理銷假(註銷曠課)及填寫補課單。
- 扣分標準如下:
標準
假別填寫補課單
未填寫補課單
說明
A.公假
有填寫者,不扣分
視同曠課,
扣學期成績總分10分公假四次(含)以上, 需補課。
B.喪假
有填寫者,不扣分
視同曠課,
扣學期成績總分10分喪假只需填補課單,不需補課。
C.事假、病假
已填寫補課單後
有補課:不扣分
未補課:扣總分5分視同曠課,
扣學期成績總分10分假別依教官之請假期限及標準。
D.曠課
已填寫補課單後
有補課:扣總分5分
未補課:扣總分10分學期成績扣總分10分
*無假單、無故缺席達兩次(含)以上者,該學期環服總成績以0分計算
- 學期成績計分方式:個人平時成績佔65%、班級成績35%,扣分如上述所列扣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