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新生住宿資訊

溫馨的住宿 開啟大學的新頁

壹、大學部新生宿舍申請

一、大學部新生欲住宿同學,請上網登記填寫,以利安排住宿床位。住宿核准優先次序係依據宿舍管理辦法,不因申請先後次序而有所影響。確認是否核准住宿,可於公告後上網查詢,若沒有任何資料則表示未申請到宿舍,不再另行通知,實際寢室及床位以開宿報到為主。

二、新生宿舍申請優先順序:身心障礙者(檢附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需附當年度鄉鎮市區公所證明)可優先住宿外;其餘學生住宿核准優先次序依據宿舍管理辦法。申請名額若不超過學生宿舍容納量,則全部准予住校;若超過學生宿舍容納量,則按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大學一年級新生申請者採戶籍地離校遠近排序分配宿舍(以確定錄取本校前之戶籍地址為基準),校方保有調配之權利。

三、第一梯次宿舍申請時間:
• 申請時間:7月10日至7月21日23:59
• 核准住宿名單公告:7月23日12:00後(公告請點此查詢)

四、第二梯次宿舍申請時間:
• 申請時間:8月1日至8月20日23:59
核准住宿名單公告:8月22日12:00後(公告請點此查詢)

五、宿舍床位按住宿管理辦法排定,不因申請先後順序而有所影響。第一梯次有申請但未獲分配床位者,將直接併入第二梯次,不需再次申請。

六、住宿生未報到、未繳交保證金及住宿適應期退宿者之床位將依序候補,並於開學後陸續通知遞補,未獲分配床位之新生,若欲候補者請點選連結登記候補。〔宿舍候補請點此進入〕

貳、宿舍使用保證金繳交

一、各宿舍收取之使用宿舍保證金新台幣 1,500元,凡住滿 1學年 (上、下學期 )者,將於第2學期結束後無息退還至學生本人帳戶,若經核定住宿未入住及學期中途退宿者,則不予退還保證金。

二、核准住宿同學均需繳交使用宿舍保證金保留床位,凡未於期限內繳交保證金者,一律視同放棄床位。

三、為配合學校薪轉政策,宿舍保證金發還及冷氣費退費一律採入學生本人帳戶 (兆豐商銀行或郵局帳戶 )辦理,住宿生應向出納組登記本人帳戶。

四、保證金繳交時間
• 第一梯次:7月24日至8月11日23:59。
• 第二梯次:8月23日至8月28日23:59

五、學雜費繳費單內僅含住宿費及冷氣預繳費用,宿舍保證金須另行繳交,繳交連結:〔請點此進入繳費〕

參、學生宿舍開宿日&住宿講習

一、經核准住宿同學,可於8月31日(六)、9月1日(日)攜帶個人用品(棉被、床墊及盥洗用具等),逕行至宿舍辦理入住,大一男生住宿力行宿舍,大一女生住宿恩慈宿舍或良善宿舍。

二、新生入住時間:9:00~17:00
• 8月31日(六):工學院、法學院、人育學院及設計學院。
9月1日(日):商學院、理學院、電資學院

四、住宿講習時間:所有住宿生皆須參加於中正樓舉行住宿講習
力行宿舍:9月2日(一)18:00~19:00。
• 恩慈宿舍:9月3日(二)18:00~19:00。

• 良善宿舍:9月3日(二)19:30~20:30

肆、其他注意事項

一、學生經核准住宿後,即應住滿一學年(上、下學期),不可在學年中請求退宿及退費。學年中退宿者,依宿舍管理辦法暨相關規定予以處分,且不得退費及再次申請住宿。

二、大學一年級新生如無法適應團體生活者,於住宿適應期(上學期全校上課日起一個月)內提出退宿申請,則不予處分,並按規定退還2/3住宿費及剩餘冷氣電費(宿舍使用保證金則不退還)。